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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登記鬧烏龍…錯置導致房屋遭封 北市地政局曝原因

北市一名民眾住宅遭查封,一查竟發現名下房屋因地政人員疏失,整棟住戶土地權狀登載內容相互錯置,議員發現,土地登記錯誤、測量面積大小與土地權狀不符時有所聞,近9年有98件申請賠償案、賠償5200萬元,件數不算少,認為關於清查土地面積不符等疑義,須加快速度不容拖延,需再三核實。

議員汪志冰指出,士林區一民眾居住於自家住宅,莫名原因遭到法院查封,事後發現是地政人員疏失,整棟住戶土地權狀登載內容相互錯置,導致法院本要查封鄰居房屋封到自己,該民眾更控訴,地政事務所在事發之初,竟要住戶換屋居住,極度敷衍了事。

汪志冰說,民眾對於公務機關所核發的所有權狀,往往不會心存疑義,若不是遇到糾紛或都更改建,通常是不會發現登記錯誤情形,根據統計,民眾申請土地登記損害賠償案件,近9年有98件申請案,須負賠償責任則有54件,平均賠償率為55%,分別有8件土地登記錯誤及46件測量錯誤,光是賠償就超過了5200萬,其中2017年間建成地政事務所案賠償938萬,從申請到審查及協商平均需6~7個月,由此可見因測量誤差,民眾備受煎熬。

汪說,由於屋齡超過40-50年建物,早期都是由人工測量,出現誤差狀況較多,但通常都要等都更新改建,才發現有登記不符情形,2022年起推動「土地建築線與地籍線預檢方案」,3年間計有72件申請,然而和同時期642件都更申請案相較僅占11%,顯然推動效率仍有待加強,其次危老重建並未納入預檢方案範疇有行政不周延處。

汪志冰要求,地政局針對陳情土地建物錯置應專案協助處理,為遭烏龍查封受害民眾解套,其次關於清查土地面積不符疑義,登記及核發土地權狀時須再三核實,以免發生面積不符情形,而土地建築線與地籍線預檢,事涉都更申請,應與都更處合作,強制都更實施者必須先辦理,以免好不容易通過的都更案功虧一簣,同時危老重建申請也應併入辦理。

地政局長王瑞雲表示,因早期門牌編制、建築圖說不足及買賣轉手多次等歷史因素,導致出現門牌與實際所有權位置有出入情況,雖現今測量技術進步已避免類似問題,但面對過去個案,地政局專案協助民眾解決該問題。

王瑞雲表示,建築線與地籍線預檢從2016年前就已調整流程到工展前,至於危老部分已和都發局合作宣導,將資料提供給建管處,提供給實施者,幹事會審查也請地政局幹事提醒,但有的建商有事先做鑑界,避免爭議,盡量做到源頭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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